12月10日,一位70多岁的老者冒着严寒来到市法院,他说,自己儿子朱某因医患纠纷打了五年官司,是田水春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解了全家的心病,他托人做了一个“执法公正,高效廉洁”的牌匾,要亲手送给帮他家解除烦恼的好法官。
2009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8.45%,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9.16%,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57.78%,行政案件协调率达到35.7%。这其中的每一个数字,都记录着法官们无数次辗转的劳累、反复调解、不厌其烦的辛苦、酷暑的汗水和寒冬的冰冷。
心系群众息纷争
年初以来,在和谐司法理念的感召下, 市法院积极开展民商审判大调解工作,法官们有一个共同的信条:“只要有一分的和解希望,就要用百分百的努力去化解矛盾,以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2008年7月16日,被害人潘某到被告人李某经营的土产商店购物时与营业员发生争吵,当晚22时许潘某酒后再次来到该店打砸卷帘门,并随后与李某及其妻子发生厮打,潘某将李某妻子踢倒,李某见状遂取来一把尖刀照潘某腹部猛刺一刀,致其死亡。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情绪非常激愤,在尚未起诉到法院前就四处写信上访,公安、检察机关均就此案多次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提起公诉后,被害人家属仍然上访不断。为安抚被害人家属情绪,主审法官王芙加大了民事调解力度,一面对被害方耐心讲解法律有关规定,尽力安抚其激愤的情绪;一面多次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努力促使其给予被害方精神慰藉和经济赔偿。期间,双方多次反悔、被害人四处上访告状,王芙不厌其烦,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桩当事双方积怨很深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得以平稳化解。
在民事审判中,法官们经常要审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征地拆迁补偿、土地调整等矛盾突出的纠纷案件,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引发恶性案件。为此,法官们用情去听,用理去劝,用心去感受,用真诚去化解各类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日前,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一方当事人系我市某重点服务企业, 1997年,该企业在改制中解除了一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因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工作疏忽,未履行某些法定程序。某劳动者提出了异议,并申请仲裁恢复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企业不服,提起诉讼,在二审过程中,企业就恢复劳动关系的生效判决向省法院申诉,被省法院驳回。由于企业类似人员有六七百人,案件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将对该服务行业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影响抚顺市的社会稳定。为此,市法院院长李东昌、副院长张鑫亲自协调此案,在司法程序已经终结,程序上已无救济渠道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史汉营,耐心调解,经数次回合磋商,使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一桩可能引发大规模上访的案件得以化解。
诚心调解换和谐
再审案件多为时间久、争议大,矛盾较为突出,长年沉寂下来的未息诉、未息访案件,案件处理难度非常大。为了做到案结事了,法官们以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尽量多做调解和说服工作,在严格依法审判的同时,力求社会效果最大化。
在处理申诉人李某与被申诉人郭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审监庭副庭长何书通曾组织2次开庭;院审委会曾3次讨论;承办人与当事人李某及母亲进行了27次接谈,终于,母子俩儿被承办人视当事人为亲人的真情所感动,于2009年11月5日向本院递交了书面撤诉书,老人说:“本来我心里很有怨气,但法官一次次地耐心听我们讲话,给我们讲道理,就冲这样的法官,我这官司就不打了”。
陈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