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顺市东洲区这块深含文化底蕴的土地上,有一支团结战斗、奋力拼搏的群体。而今,这些从事党和国家神圣审判事业的东洲法院人,正在用自己不懈的努力不断推进着依法治区的进程。
东洲区人民法院原称露天区人民法院,建院于1955年,现有行政编干警70人,工勤编人员5人,自收自支事业编人员14人,全院有法官57人(包括院长、庭长、审判员、助审员):中共党员57人,女性22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的共 46人。全院共设有立案、刑事、民一(含东洲、虎台、龙凤三个法庭)、民二、审监、执行局(含执一、执二两庭)、行政、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研究室、信访办、法警队等13个部门。
近年来,东洲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核心, 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服务大局,为振兴东洲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东洲区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五年来,共有25个集体、85名个人获得省、市级表彰,涌现出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其中,2007年东洲区法院荣获全省基层建设先进单位、老虎台法庭被评为抚顺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2008年荣获全省法院争创“文明窗口”建设优秀单位称号,在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奥运期间信访稳控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推荐为抚顺市奥运期间信访稳控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在全市和谐社区(村)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上,区法院作了经验交流。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光荣职责。我们得始终牢记职责,不断进取,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