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位于抚顺市的东南部,全县辖4镇8乡 个行政村,总面积3466平方公里,人口19.8万。县人民法院位于抚顺市顺城区(因暂无县城)。县法院始建于1948年12月,1967年12月实行军事管制。1972年9月恢复法院工作,1976年以后,法院各项工作迅速发展。现有12个内设机构及3个派出人民法庭,干警52人,其他人员40人。
近年来,县法院围绕“珍惜荣誉,努力奋斗,再创佳绩”这个整体工作思路,着力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增强班子成员和广大干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完成好审判和争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由此造就了一支班子空前团结,队伍空前强大的法官队伍。面对法院的各项设施与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工作要求有明显差距,院党组成员和广大干警节约一切开支,找县委政府,争取财政支持一部分,跑省法院、上级领导,请求拨一部分。2008年以来,投资数百万元,修缮、扩建审判庭和人民法庭,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加大交通、通讯投入,提高了办案效率,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只有坚持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相统一才能产生好的效应,才能使党委满意,人民满意。三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案件4000余件,综合结案率99%,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本地区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县委、县人大和市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威望,人民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抚顺县法院是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集体,这里有一支肩负神圣的法律使命、心里装着百姓冷暖的法官队伍。数年奋进,党组书记、院长侯勇带领班子成员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锐意改革、与时俱进,创建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县法院将踏着时代的节拍,迈着坚实的步伐,一步步走向明天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