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国家审判机关来说,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尤为重要。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人民司法工作“必须保障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这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的新内容,是检验审判工作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新尺度。如何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对人民法院来说,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使审判工作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实现执法为民,要确定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法院工作思路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的发展,发展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和部署的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问题,实质上就是发展战略中的问题。当前,辽宁老工业基地正面临着“两个支持”这一前所未有的重要历史机遇。人民法院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必须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站在发展的战略高度,思考、定位、部署人民法院的工作,做到围绕发展、服从发展、服务发展。一要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工作大局,依法保护发展、支持发展、加快发展。要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摒弃长期形成的孤立办案、机械执法旧观念,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各项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二要及时妥善处理好与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和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秩序,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三要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执行法律政策,保护劳动者、守法者,支持创业者、改革者,扶助弱势贫困群体,制裁违法腐败分子,创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延伸和拓展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教育、引导、规范作用,努力促进依法治国法的基本方略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实现执法为民,要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着力点
执法为民,就是一切司法活动都必须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人民赞不赞成、拥不拥护、答不答应作为检验人民法院工作是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标准。因此,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就是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点是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审判作风问题是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从理念上解决对群众的感情问题。要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解决好为谁掌权、为准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要学会换位思考、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从领导到每个审判干部,都要克服官傣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了解民情民意,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连系,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其次,要强化纪律约束。认真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针对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有效的管理、惩罚制度,对违令者,不管是谁,都严格按规定处理,确实起到了“高压线”作用。第三,要大力解决“公正与效率”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的观念,充分认识程序公正的司法价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审判活动,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利益。彻底查清超审限案件和当事人意见较大的案件的根本原因,查清当事人意见较大的案件是否存在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探究解决办法,对人为拖延办案、循私枉法办错案的,特别是在执行案件中故弄玄虚,有意吊当事人胃口,拖着不办,要按最高法院“两个办法”严肃查处。
三、实现执法为民、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人
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不断采取措施推进审判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一要继续大力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没有领导班子的正确统领,一切工作将会扭曲发展。因此,必须使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形成朝气蓬勃、有力的法院领导层,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实行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的新措施、新办法,确保严格依法开展审判和执行活动;强化监管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事件的发展;主动接受人大以及各方面的监督,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法律与纪律、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高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做好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各项审判工作,把实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使其成为人民法官思想道德的核心。
四、实现执法为民、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妥善化解社会转型的时期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
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没有稳定发展则一事无成。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确保社会稳定和工作有进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回避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冲突。在此情况下,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一个良好、安定的社会秩序及和谐的社会环境。目前,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升高,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占绝大多数。这些案件是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控的综合反映,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在诉讼领域的集中体现。对这些案件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老工业基础的振兴发展,决不可等闲视之,不能只要发展而忽视稳定。人民法院要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工作,解决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疑难矛盾,依法审理好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和行政案件,理顺情绪,消除对立,化解矛盾,息事宁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办案中,既要严格依法,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办案效果。尤其对于涉及人数众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要加强教育疏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破坏程序和社会震荡,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让执法为民的理念渗入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