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市法院召开司法廉洁教育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3-01-24 14:25:44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1月16日,抚顺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凤云,省法院监察室主任王海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孟昭方,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吕泽元,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长王晓文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栾德翔主持会议,全院200余名法官干警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志坚宣读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具体内容。

  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作动员讲话,讲话深刻分析了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对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司法廉洁教育是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客观需要,是树立人民法院清廉为民形象的内在需要,是加强法官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廉洁、司法清明的重要保证。二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将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人参与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空位、不流于形式。要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院长讲一堂廉政党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召开一次司法廉洁教育座谈会,每名干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整改,堵塞漏洞。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通过“六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款物、查道德、查廉政、查账目,高标准找差距,高要求定目标,高质量抓整改,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廉政建设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纪、司法不廉问题的发生。四是督促检查,巩固成果。成立由监察室、政治部、督查室组成的联合督导组,深入基层法院和市法院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通过查阅卷宗、审核账目、核实涉案款物收缴情况,逐项进行检查、登记,确保教育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凤云对抚顺中院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抚顺中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教育活动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同时,她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对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贯彻落实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法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二是法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司法廉洁教育活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要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教育成果的渗透力。要认真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三辑)》、《法官廉政提示手册》,全面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通过教育活动做到四个“促进”,即促进廉洁自律能力的提升,促进法院清廉指数的提高,促进司法作风的转变,促进审判执行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抚顺中院
  •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113006    办公电话:024-57719303    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1236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4-57719329    举报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           交通:乘808、33、19、605路到将军商场下车即可

  • 您是第位访客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