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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三庭认真贯彻落实吴院长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作者: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4-19 1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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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市法院召开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吴院长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后,民三庭组织全庭同志认真学习了吴院长的讲话,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建立学习型庭室。深刻领会中央、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学习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争做学习型法官的氛围,以学习推动工作进步,以工作检验学习成果,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及业务学习雷打不动,定期进行交流讨论,促进共同提高。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改变工作懒散、纪律涣散、办事拖沓等不良风气,坚持从日常习惯着手,从小事做起,约束言行举止,规范接谈用语,积极促进司法行为、作风养成的改进。继续秉承民三庭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建立“师父带徒弟”制度,由民三庭两位资深审判员与两位助理审判员结成对子,师父不仅教办案,而且教做人。三是强化审判管理,质量效率并重。强化庭审与合议制度,除每名合议庭成员参加庭审与评议外,庭长、副庭长也要参加合议并使之常态化,重要案件要专门召开庭务会进行研究,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精品案。加强对下指导,严控发回重审案件,狠抓审限内结案率,做到每名审判人员2013年超审案件为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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