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抚顺中院副院长张晓宇带队民一、民二、民三庭负责人和审判人员一行到抚顺县法院,就民商事发回重审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了对下指导。
针对13件发回重审案件,逐一在审判程序、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张晓宇副院长及随行人员与该院主管民商审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张晓宇副院长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要仔细分析中院指导函建议,审理发回重审案件时认真复核,防止庭审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要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对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降低案件发回重审率。三是要减少因程序违法而发回重审,通过检查发现有的发回重审案件存在着对关键证据复印件没有复核,合议庭成员不参加庭审等程序瑕疵,要尽力避免,确保案件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