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开展雷锋式法院、雷锋式法官创建活动,努力为每一位人民群众提供雷锋式法律服务,调动法官司法为民积极性。5月24日,执行一庭党支部组织全体同志,参观了雷锋团和雷锋班,瞻仰了雷锋同志纪念馆,每一位同重温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接受为人民服务的再教育。
在之后的座谈会上,同志们认为,抚顺是雷锋的第二故乡,雷锋在抚顺成长为一名光荣的共产主义战士,这是每一位抚顺人的骄傲,也给每一个抚顺法官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雷锋同志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平平常常的小事,但这是这些平常普通的小事,极大的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情感,树立了党执政为民的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给我们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因此,作为执行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群众观念,决不能让不公正的执行伤害到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严禁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大局上着眼、从细节上入手,树立起执行法官的良好形象。
执行工作程序公正是确保当事人依法实现实体权利和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保证,今后,要从规范流程管理,严格节点防控入手,在执行准备、执行方法、财产调查、被执行人不能履行义务时的处理、案外人异议的处理、中止执行处理、终结执行处理、执行回转、恢复执行、妨害执行行为的处理、卷宗装订等方面细化并落实制度措施,形成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堵住容易发生执行不公的环节和漏洞。
实行 “阳光执行”,推进执行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按照执行公开的方法、渠道、具体内容规范每一件执行案件,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异议、复议申请时,及时组织执行听证,有效控制拖延执行等消极执行行为,形成科学、有效、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