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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三项措施促进立案窗口服务规范化
作者: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6-17 09:58:33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立案服务水平,抚顺中院不断加强立案窗口硬件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完善服务举措,努力让当事人感到诉讼更加方便、法院服务更加到位。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先后两次到市法院立案大厅进行检查,专程到顺城、新宾等基层法院进行现场办公,当面指导、就地研究整改措施。责成立案一庭和督查部门先后对全市七个基层法院立案窗口进行明察暗访。针对全市法院立案窗口硬件设施、指导诉讼、服务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把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作为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不断加强立案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当事人权利受尊重、告诉无障碍。

  二是注重细节完善。拨出专项资金为市法院立案大厅配备了电子触摸屏,维修了灯箱、灯具等,并要求全市立案大厅全部配备电子触摸屏,接待窗口全部改建成开放式柜台,实现与当事人“零接触”。电子触摸屏输入了法院介绍、诉讼风险告知、诉讼费缴纳和案件信息查询等内容。统一印制了当事人诉讼须知、诉讼指南以及相关必备资料,补充了休息座椅、饮水机和诉讼用纸及墨水、花镜等,方便了广大当事人告诉。

  三是狠抓举措落实。继续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当事人咨询接待、立案审查、登记缴费全部在立案大厅内一站式完成。推行快速立案,一般案件一小时立案转庭,特殊案件三个工作日内立案转庭。对于“三裁”案件做到快捷便利及时结案。实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做法,方便了农忙时节农民诉讼,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诉讼。切实加强立案调解工作,设立专门立案调解室,由经验丰富的立案法官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焦点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部分基层法院立案调解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顺城区法院立案庭立案调解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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