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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法院出台《2013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新抚区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7-24 08:47:50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确保法院财产和人身安全及汛期档案的安全保管,我院除在汛期来临之前抢修并加固地下档案室通道防水设施、增设地下水排水防潮等排风口设施外,并于7月18日出台《2013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保障安全度汛。

  《实施方案》立足全员参与、防患未然的宗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今年的防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确立责任主体,在防汛指挥部指导下有序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力求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人亲自抓、主动管。二是科学组织人力,明确区域监管。在监管本庭室防汛工作的情况下,配合全院协调防汛抢险工作,设立各部门防汛工作内容,遇到险情及时有效报告并采取措施。三是汛期做到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外出办案做到领导批准,安全出行,确保全院干警人身安全。院内监控、通讯、网络、电力、用水、疏散出口等设施设备绝对安全,确保万无一失。四是确立责任追究制,保持信息畅通。要求汛期值班人员做到不脱岗、不漏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随时进入全员抢险状态。同时,严格车辆管理,以备汛期统一调用。有违反汛期上报险情、延误险情等情况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宋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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