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抚顺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共同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淑雅,市人大副主任吴光,市政协副主席孙连贵,省政法委综合二处处长王强,省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王桂莲,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王卓出席会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台联、市侨联的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到会,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各基层法院院长、市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会议。
会上,抚顺市司法局副局长贾大树宣读抚顺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诉调对接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及工作制度。新宾县法院院长高健、抚顺县司法局局长徐凤莉各自介绍了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经验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市妇联副主席侯又新就积极参与诉调对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行表态发言。
市司法局局长关昱总结了我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开展好诉调对接工作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认清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工作内容,细化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指导;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树立调解就是执法、调解就是服务、调解就是管理的理念;努力营造调解的文化氛围,提高群众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诉调对接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诉调对接的社会认知度。
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在会上进行发言。他强调,加强立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解决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调解率偏低问题位列今年抚顺法院要解决的五个重点问题之首。他要求两级法院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发挥诉调对接工作主力军作用,准确定位,积极作为,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尊重自愿、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等五项原则,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程调解工作机制、调解激励工作机制、立案调解工作机制与巡回办案点制度,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实践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
省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王桂莲肯定了抚顺中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做法,认为这一工作思路紧扣最高法院的有关工作部署。她要求抚顺法院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中要更新理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对接上,主动联络,主动对接;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省法院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为司法改革进行有益探索;认真进行司法审查,有效预防虚假诉讼问题的发生。广泛宣传,不断总结工作中的一些好作法,适时进行推广。
市政法委书记王淑雅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她充分肯定了市法院和市司法局在共同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上做出的努力,并就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不断深化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诉调对接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要认真准备,广泛动员,建立机构,搭建平台,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强化诉调对接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的对接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配合流畅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衔接配合。要高度重视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加强培训工作,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三是要立足高起点,把握新方向,确保诉调对接工作取得实效。诉调对接工作要与“平安抚顺”建设相结合,预防影响平安建设、损害群众利益、危及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诉调对接工作要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诉调对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诉调对接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