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的职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全市法院系统工作情况,协助院领导做好各种决策的部署和督促检查落实,为党组当好参谋。按月编发全市法院大事记,党组会议纪要,院长办公会议纪要。负责文件的收发、审核、传阅、承办和各类文件登记、编号、管理、印刷;负责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的收集、保管、统计、使用,对案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联络办机构职能:纪检、监察合署办公,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纪律教育、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及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检查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办理上级机关和本院领导交办的案件及群众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及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经审判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的违法审判案件、责任性上访案件、责任性督办案件及其他应追究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干警遵守五条高压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执纪、作风纠察活动;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督办案件工作。
督查室机构职能:1、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上级人大机关要结果案件,并给予答复;2、负责对中央、全国人大、上级法院、省市领导交办、批办的案件进行督办并报结果;3、负责对“三级两会”交办的案件进行督办并反馈结果;4、负责对本院领导批办的案件进行督办;5、负责本院审、执案件的归档前评查。对一般案件进行程序评查,包括立案合法性、审判程序、审理时限、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执行措施、诉讼文书的质量和送达、卷宗移送、归档等情况;6、对重点案件全面评查,包括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案件,被我院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提起国家赔偿案件,信访、上访案件中疑似存在问题案件等,同时确认承办人个人所承担的责任;7、对经评查、督查发现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改进措施,报院党组、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8、负责监督法官值班制度的贯彻落实;9、有权监督全院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干部处岗位职责:
权限
1、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2、了解掌握干警的德才情况,做好各类人员的考核,
任人唯贤、为才是举,积极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根据院党组的决定,组织安排办理干部任免、人事调动、商调录用、工资福利工作;
4、组织安排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审核呈报及警衔考核评定工作,认真落实《法官法》规定的有关事项;
5、协助主任抓好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制定出协管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法院队伍建设;
6、组织实施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基层法院和市法院各部门的积极性,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7、指导做好干警人事档案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8、对本部门人员晋升、奖励、处分等行使建议权。
责任
1、对本部门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负责;
2、履行岗位职责规定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
3、接受党组的领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提高本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全体人员的政治、业务、廉政、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负应尽的责任,协助主任、主管院长抓好队伍建设、支部建设、廉政建设,按廉政责任保证金制度的规定兑现廉政保证责任。
宣教处岗位职责
权限
1、负责全市法院执法宣传及对外新闻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工作;
2、协助主任抓好全市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适时提出相关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按照院党组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市法院评先评优、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两级法院先进人物的培养、选树;
4、负责全市法官和干警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协调法官分院制定落实中短期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法官分院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5、对本部门人员晋升、奖励、处分等行使建议权;
6、负责法院互联网、局域网网站的版面设计和日常更新维护工作;
7、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责任
1、对本部门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负责;
2、履行岗位职责规定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
3、接受党组的领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提高本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全体人员的政治、业务、廉政、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负应尽的责任,协助主任、主管院长抓好队伍建设、支部建设、廉政建设,按廉政责任保证金制度的规定兑现廉政保证责任。
法警支队机构职能:及时、安全提押人犯,防止犯人自杀、脱逃、行凶、串供。负责法庭开庭的警卫、值庭工作,维护庭审的正常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院的法律文书或外地法院委托的法律文书的送达,配合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完成重大案件的诉讼保全、执行等任务。协助审判部门对判决、裁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等行动。执行传唤、拘留,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全市司法警察跨区域的重大警备活动。负责法院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携带危险品、易燃品、各种凶器的人员进入法院,保证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大楼安全;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