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要闻
灾民张维良向法院赠送锦旗
作者:东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06 09:57:37 打印 字号: | |
  此次洪水,将张维良家冲得片瓦未留。按区委安排,郭院长与帮扶对象张维良对接后,于8月26日送去部分食品及其他生活用品,张十分感动。郭院长想:张家受灾这么严重,送去这点生活用品只能解决燃眉之急。于是郭院长问张:“如果你不嫌弃,我家里还有一些旧的服装及其他生活用品,你是否愿意接受?”张回答:“我现在家里什么都没有了,还嫌弃什么。”

  8月30日,郭院长第二次来到张家,再次送去了适合秋冬的旧的服装、棉被、鞋、水壶、水桶、菜刀、锅碗盆盘、充电提灯等各种生活用品。

  郭院长随张来到村里为张家选定的新房址,几个雇工正在为新房打地基。郭院长询问何时能打地梁、大约需要多少水泥、10月份能否搬入新居等,一问一答间充分体现了关怀之情。过了一会,张维良外甥将一面写着“危难得救星,洪水见真情”十个大字的锦旗送到郭院长的手中,感谢受灾以来,郭院长无微不至的关心。

  临走之际,郭院长再三嘱托张维良,有什么需要一定要打电话。
来源:东洲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宋秀洁
  •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113006    办公电话:024-57719303    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1236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4-57719329    举报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           交通:乘808、33、19、605路到将军商场下车即可

  • 您是第位访客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