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指导示范作用,调动全体法官办好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建立新型审判组织模式,抚顺中院要求院长、副院长、庭长及其他审委会委员都要参加合议庭亲自办案。
该院根据各审判部类的案件情况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指数,并依据相关情况适时调整,不断提高审委会委员、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比例。院庭长负责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及缺乏具体操作标准的新类型案件,并由立案庭统一分案,院庭长不得自行选择。院庭长对所办案件要庭前阅卷、主持庭审、组织调解、制作裁判文书,并参加全院的庭审与裁判文书评查,并计入法官个人绩效考评。院庭长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对法律适用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强化院庭长参与合议庭办案制度是司法亲历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建立以审判工作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体系,避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行政化审判倾向,有力的推动了该院正在着手进行的建立审判委员会工作新规范、严格合议庭何以程序、建立涉诉信访终结程序、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司法评估拍卖机制改革、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审判管辖制度改革等多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