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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狠抓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建设
作者: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12-06 14:20:2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省法院《关于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精神,落实党组对两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抚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推进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建设。

  一是深入实际排查薄弱环节。抚顺中院召开两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协调会议,组织学习省法院《通知》精神和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对全市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批示,及时部署落实改进工作措施。各基层院对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情况进行了排查,市法院有针对性地对各院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通过排查发现全市立案信访窗口仍存在领导观念保守、管理松弛、设备设施建设不完善,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全市诉讼服务中心的接待窗口,用一面玻璃将接待法官与当事人隔开的问题,要求必须全部拆除,实现与来访当事人无缝隙接触。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硬件建设。将诉讼须知、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以及立案接待人员公示牌等进行了统一印制和公开。在信访服务大厅公开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流程、信访案件办理规则以及预约接待等制度,指派专人进行导诉接待,开辟了专门的接谈办公室,并在大厅安装了监控摄像,对大厅的接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时,为方便广大农村群众诉讼,将派出法庭审判员的联系方式在各个自然村公布,让农村当事人能够随时进行诉讼。目前,各个基层法院立案窗口已经全部改建成通透式,在三县的200余个自然村公布了30多名法官的联系方式,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三是规范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选派业务过硬、善于沟通、认真负责的审判干部到立案信访窗口工作;进一步健全立案服务、信访接待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接待人员的用语规范、导诉规则和服务态度等,都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约束接待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发挥督查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立案信访服务窗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包括接待人员着装、大厅卫生等情况进行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宋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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