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一封发至河南省巩义市的信件送到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廷飞的办公室,发信人曹晓丽真挚感人的话语跃然纸上:“尊敬的吴院长,提笔祝愿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您的带领下工作越来越好!做人民群众温暖的贴心人!没有想到我一个普通的当事人给您写的一封信,能够得到贵院的重视和亲人般贴心的处理,想说的话万语千言,最想说的是,抚顺中院有了您这个平易近人、乐于倾听群众呼声、百姓疾苦的掌舵人,抚顺中级法院的工作会更好!明天会更加光辉、灿烂!……”
曾经言辞激烈的“上访信”,变成了今天情深意重的“感谢信”,这一切,源于一桩著作权纠纷案的圆满调解。
2008年8月21日,曹晓丽在新浪网以“夏季紫罗兰”的网名开通博客,并获得新浪博客回馈博主最具贡献奖、女性情感十大草根写手、十大新锐、女性频道及婚姻与家庭杂志60年钻石婚正文三等奖,博客点击量超过五千万次。
2012年3月,抚顺某媒体在其网上发布了曹晓丽撰写的《女人心底的八大非分之想是什么》等八篇网络作品,未署名曹晓丽原创作品。曹晓丽以该媒体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为由,向抚顺中院起诉,请求判令该媒体停止侵权行为,在网站首页书面道歉一个月,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计1万元,8件案件共计赔偿8万元。
2013年9月7日,抚顺中院立案一庭受理此案。期间,曹晓丽又写信给吴院长,言辞激烈地质疑法院办理该案并提出一些问题。吴院长获悉情况后,马上了解情况,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处理好该案,要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力求让当事人满意。为尽快处理好该案,立案一庭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多次与曹晓丽和被告媒体沟通,经过反复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采纳了法院的调解意见,被告在协议书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赔偿曹晓丽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人民币1万元,曹晓丽放弃追究被告在网页上书面道歉的权利,放弃提起诉讼的权利。考虑到曹晓丽家住河南,路途遥远,市法院办案法官田水春亲自前往河南曹晓丽家送去赔偿款,曹晓丽在感谢信中说:“当我从不远千里亲自来到巩义市给我送钱的田法官手中接到1万元和解款时,心里确实感慨万千,我真是遇到了一个好法院、好院长、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