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执行二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优先执行涉抚养费、扶养费、刑附民案件赔偿费等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月16日,执行二庭就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民生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涉案标的42万余元,被执行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一直在监狱服刑。其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接到案件后,快速行动,多方查控,最终调查到被执行人有两处房产(一处位于东洲区万新街,一处位于烟台)。由于位于万新街的房产价值仅十万余元,不足以清偿全部欠款,需对位于烟台的房产采取执行措施。但烟台的房产由被执行人的前妻和儿子占用,给执行工作带来压力,为此,承办人找到被执行人前妻商谈,其称该房子系离婚之前的财产,双方离婚时未予分割,购房时其儿子也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不同意法院执行。同时,被执行人之子向我院提出案外人异议,经本院审查后,依法驳回。此时,按照执行程序,本可对房产评估拍卖,但被执行人前妻和儿子始终不肯腾迁,造成无法顺利执行。面对异地执行,强迁难度大的困难,执行人员两次奔赴烟台,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前妻和儿子的工作,向他们讲解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道理,同时规劝二人,一旦强制执行对其很不利。在执行员苦口婆心的劝导下,被执行人前妻和儿子最终同意代被执行人清偿15万元欠款。此时,被执行人也同意用万新街的房产抵顶赔偿款,同时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被执行人及其外甥也自愿放弃二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即便面对来之不易的执行数额,申请执行人起初还是不满意,但经承办人多次做其工作,劝其多考虑亲属间关系和被执行人的现况,主动放弃部分债权,保证尽快回款,以防拖延执行出现变故。在承办人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亲属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则会加剧亲属间的矛盾,承办人通过多方调解,最终促成和解,达到了双方满意的效果,使这起比较棘手的刑附民案件得以圆满执结。事后,案件申请执行人特向承办人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