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先进,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市法院干警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努力实现迈进全省法院先进行列的目标,为我市实施推进城市转型战略,建设幸福美丽抚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回顾2013年,全市法院面对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面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变化,面对审判形势日趋严峻的新挑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提升司法公信力这条主线,按照市法院党组年初的工作部署和工作目标,全体法官干警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苦干,以打造“严肃执法、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以人为本”的法院为目标,着力解决执法办案、法院管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抓主业,执法办案效果日趋明显。全市两级法院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3950件,审执结22506件,同比分别上升2.9%和22.9%,综合结案率93.9%,同比提升12.8%,在已结案件中,刑事案件2192件,民商事案件14353件,行政诉讼案件489件,执结案件5305件,未结案件同比减少62.3%。审结案件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基层法院分别是清原县法院4570件,顺城区法院3609件,新抚区法院2707件。市法院审结案件数量在全省中级法院中排在第三位,共结案4005件。在清理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和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活动中,抚顺两级法院取得突出成绩,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行到位率分别达到100%和157%,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受到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表扬。
二是抓服务,能动司法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我市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着力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城市拆迁改造、保障民生权益、建设幸福美丽抚顺等重点工作上作出了积极努力。市法院制定《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市委王桂芬书记做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突出打击重点,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130件279人严重暴力犯罪进行了严惩;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4件166人,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面对拆迁补偿案件激增的形势,两级法院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望花区法院敢于承担重任,负责了全市121件拆迁补偿案件中的99件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东洲区法院敢于碰硬、灵活施策,成功拔掉影响东洲中心区建设两年多的三家大型钉子户。市法院发布生态环境案件审判白皮书,《法制日报》、《中国环境报》、《人民法院报》、新华网等全国30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通过全面评查涉林涉地犯罪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量刑偏轻畸轻案件,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受理案件量同比下降57.9%。两级法院在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举措的同时,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坚持法官往基层走、力量向下边沉,各基层法院在村、屯、社区公开法庭人员联系电话,普遍设立巡回审判点,广泛邀请司法协理员,在全市重点企业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社区群众家门口,全年巡回审判800余次,办理案件4800余件。积极探索以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我市进京访登记数量同比大幅度减少,中政委、最高院交办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94.5%,同级党委、人大、政法委等部门交办案件化解率100%。
三是抓规范,各项管理基础得到夯实。全市法院坚持强化管理,突出在审判绩效考核、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狠下功夫。在审判管理方面,着力健全审判质效、流程管理、层级管控等制度体系,落实省法院案件发回改判重审标准,取消了内部指导函制度,实行了最低指标控制线制度,完善了绩效考评机制。大力加强对下指导,通过狠抓案件评查工作,纠正基层法院错案9件,瑕疵案件63件,基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有较大幅度提升,一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新抚区和抚顺县法院最低,均为2.68%,依次为新宾县法院3.89%,东洲区法院4.5%。一审服判息诉率均高于全省平均值,排在前三位的基层法院分别是:清原县法院96.53%,新宾县法院94.6%,东洲区法院93.7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有三个法院达到99%以上,东洲区法院99.92%,清原县法院99.76%,新宾县法院99.37%;全市法院未结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特别是顺城区法院基本清理了未结积案;各基层法院结案均衡度也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前三位分别是:抚顺县法院0.83,新宾县法院0.81,东洲区法院0.71。新宾县法院审判管理成绩突出,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全市7个基层法院全部开通了外网网站和内网网站,16个基层法庭也与市法院联网形成专网平台,新宾县和顺城区法院全面完成了数字化法庭建设任务。大力加强“执行远程指挥监控系统”建设,七个基层院投入使用28套执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对执行现场的实时跟踪、监控与调度。
四是抓队伍,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法院积极落实《建设学习型法院实施意见》的要求,努力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上狠下功夫。组织开展了密度最大、层次最高、实效性强的教育培训活动,抚顺法院大讲堂邀请全国、全省知名专家学者专题授课4次,对市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基层法院班子进行了封闭式培训,组织31人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培训,组织252人次参加省法官学院的入职、续职培训,259人次参加网络培训,自办培训班14期,受训人数达到1374人次。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有力激发了干警开展经常性学习、参与理论研究的热情,“以法治思维推动法院工作”等课题成果在《人民法院报》、《辽宁工作》上发表,形成了刑事被害人救助、住房公积金、村级不良债务、信用卡诈骗、涉毒犯罪等近30项调研成果。特别是我们开设的青年法官论坛收集到全市青年法官论文110篇。司法宣传有长足进步,与市内媒体联办三个法制栏目,提升了专栏化水平,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238篇,同比增加57%,市法院和新宾法院被中国法院网评为“2013年度全国法院网站宣传先进单位”。
五是抓廉洁,底线思维意识明显增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大型会议、各种文件进行了专项治理,清理了办公用房。狠抓廉洁自律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年初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邀请省法院领导和省社科院领导做专题授课。开展院长讲一次廉政党课、观看一部反腐倡廉教育片、每个部门召开一次座谈会、每个人写一篇剖析体会文章的“四个一”活动。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等规章,严格落实《司法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收缴款物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公务(警务)用车及干警经商营利活动的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意见》,规范了干警办案、从业行为。建立了节假日廉政短信提示和三级廉政谈话预警制度。加强了专项廉政教育和整治,组织全市青年法官参观辽宁省反腐败教育基地,开展了全市执行系统“十查十看”大整顿,组织对全市法院判处缓、管、免案件和执行款物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并发了通报。促使全体干警守住道德底线,筑牢廉洁防线。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在奋进中发展,在挑战中前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是我们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许多涉及全市发展大局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关系法官干警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得到及时解决,也取得了好的效果。二是始终坚持两手抓,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重要工作方法。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都能够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既管案、也管人,既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又抓住司法能力建设不放,充分履行了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实现了抓党建带队建,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双丰收。三是把抓好中院自身工作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是实现抚顺法院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大家对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水平提高有深刻的认识,上半年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召开了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会议,年终还安排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述职。市法院各位分管院领导经常深入各联系点法院指导工作,各业务庭室开展经常性的对下指导,通过案件评查、分析典型案例、通报审判质量等做法,有力提升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各基层法院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作为首要职责,中级法院侧重履行辨法析理、两审终审的职责,进一步理顺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级监督关系。同时,市法院也较好履行了对基层法院班子队伍的协管职责。四是把队伍素质的提升作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事在人为,业靠人创。我们争取市委主要领导支持提高了公开招考干部比例,一次性招录五十多名干部;弘扬正气,把干部品德和政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主要标准,使队伍风气、精神状态焕然一新,各项培训活动也为干部充了电,补充了营养,这支队伍已越来越适应需要,能够承担起重大的责任。五是在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注重突出问题导向,找准短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去年,我们在解决诉调对接、量刑规范化、审判效率、执行规范化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五个重点问题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大家也都切身感受到解决突出问题给我们带来的变化。总之,去年取得的成绩,凝聚了全体干警的心血、汗水、智慧和力量,是大家齐心协力、拼搏奉献的结果。全市法院有17名个人、8个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新宾县法院李宏志、抚顺县法院罗洋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党组向今天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部分干警的思想观念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差距较大。法官队伍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司法作风还不能让人民群众完全满意。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服判息诉难、执行难、涉诉信访偏多等问题依旧制约法院的科学发展。案件持续增长的态势短期内难以改变,案件质量还不尽如人意,个别法院案件上诉率、改发率、再审改判率还比较高,拖了全市法院后腿。去年我们狠抓了调解工作,但个别法院和中院的部分业务庭对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调撤率不升反降。有的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还不高,延长审限案件的数量还很多,仍有超审限情况发生。虽然,省法院最终考评结果还没有公布,我们在全省绩效考评中的位次预计仍在中下游。审判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众所周知,市法院有两名干警和一名退休人员已经被检察机关批捕,面临着审判,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尚未杜绝,所以,反腐倡廉建设仍需要常抓不懈。同时,各种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现象尚未完全消除。进入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任何司法个案的审判执行情况,任何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任何司法信息的发布披露,都可能引起群众的高度关注,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和公众话题,甚至可能被误读、被炒作,法院已经成为各种监督的重点,给法院工作带来巨大压力。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以创新的工作、务实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全力加以解决。
2014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始之年,也是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有提高、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九次全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总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个主题,按照“推动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提质升位”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在巩固中求提高,在深化中促发展,在落实上见成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时期、重要场合就重大问题发表了系列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了我们党的科学理论,为我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中国梦指明了方向。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又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方向目标、地位作用、主要任务,充满辩证思维、改革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人民法院应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希望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把握,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把学习贯彻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远战略抓实抓好。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迅速在全市法院掀起学习贯彻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的热潮。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学习研讨、座谈讨论等方式,原原本本、深入系统地学习,真正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好示范作用。要把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重点组织好基层法院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学习,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和重要批示上来。二要在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全面把握主要内容、基本观点,深入研究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真正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确保用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抓好讲话和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全市法院要用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引领、谋划、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法院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工作三项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个“决不允许”,始终坚持公正司法这条生命线,积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确保把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围绕服务深化改革,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要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顺利推进,切实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积极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法和刑诉法,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决严惩各种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以及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从严惩处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严重犯罪。对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以及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等犯罪要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加大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尤其是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要坚持罪刑法定、程序公正、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同时,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商事审判要将审判工作主动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围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反映到司法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制度和举措,通过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为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创造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涉及不正当竟争、侵犯自主经营权等案件的审理,促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通过依法制裁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假诉讼等行为,让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受罚。依法审理股权转让、公司诉讼、企业破产重整等案件,促进公司制发展和过剩产能的化解。妥善审理涉及劳动就业、知识产权和资本流动等案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民事审判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妥善审理医疗教育、婚姻家庭和涉农领域等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土地征收等案件。特别是要强化司法审判引领法治文化的导向作用,把司法审判不仅仅当作一个办案解纷的过程,更要重视发挥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心教化、引领社会风尚、促进文明进步的作用。要把法治思维与政治思维、道德思维结合起来,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融法、理、情于一体,办好每一起案件,使得守约诚信、尊老爱幼、扶弱助残、见义勇为等道德信念得到弘扬。要全面适用“一审终审制”的小额诉讼程序和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要一律适用,否则,此类案件上诉后一律按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行政审判要把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推进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作为重点,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非诉执行力度。要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做好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司法解释,依法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案件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减少利益冲突。执行工作要围绕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权制约的执行模式,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快速反应和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认真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总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活动和前期执行工作的有益经验,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点难点案件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切实提高农民工追索工资、三费案件以及抚恤金、赔偿金等案件的执行效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此带动执行工作总体水平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们是第二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当中。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吸收第一批开展活动的有益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抚顺法院队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这“四风”问题,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审判执行部门和“两个窗口”的教育实践活动,把重点放在办案拖拉、作风粗暴、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生冷硬横等问题。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把握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要求,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切实加强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性”是司法工作的本质属性,司法活动只有紧密联系群众,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因此,我们决不能把审判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割裂开,不管形势、条件、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必须找准执法办案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方便群众咨询执行案件情况,要在立案窗口安排执行人员负责接待、解答当事人的咨询,真正做到群众诉求的提出、诉求的审理、诉权的实现“一站式”服务。坚持“下基层、访民意、解纷争、惠民生”,持续开展法官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便民联系点作用,始终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审判方式,让基层群众通过旁听审判活动,感知审判活动,增强办案效果。
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扎实开展市委组织的“争创群众满意机关,争当雷锋式党员干部”活动,全面实施抚顺法院“传承雷锋精神,提高司法公信力”活动五年规划,大力培养和造就雷锋式法官群体,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与雷锋团开展军地共建、创建“学雷锋服务窗口”、“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等岗位学雷锋活动,将学雷锋活动拓展到立案、审判、执行各个岗位,教育广大法官干警经常进行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尊重当事人,把当事人的期待当做自身的需求,把当事人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来解决,让法官干警与当事人的每次交流,审理、执行每一个司法案件当做学雷锋的生动实践。认真解决坐堂问案、闭门办案问题,要走下审判台,多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为群众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审判一线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的同志,要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热情、文明地接待每个当事人,最大限度地畅通诉讼渠道,尽可能让群众少跑一些路、少花一些钱、少操一点心,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让雷锋成为抚顺法院的品牌。
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空气不能污染,风气也不容败坏,好空气和好风气同样令人身心健康、心情愉悦。司法作风问题,实质也是群众对法院队伍最不满意的地方。要切实扭转一些部门人员存在“庸、懒、散”和“假、浮、蛮”的官僚作风,认真解决办案不出门、下不了审判台问题,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深入到案发地、案件现场调查核实证据,查清案情、调解、开庭、宣判。要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今年,领导干部要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下乡办案、建立基层联系点等活动,带动全体法官干警主动参与实践锻炼,特别是年轻干部要通过深入到基层一线,拜人民为师,向群众学习,进一步拉近同人民群众的距离,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
四、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不断加强“信仰、忠诚、敬畏、廉耻、智慧”五项教育,不断提升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水平,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政治灵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对党无比忠诚的政治态度,捍卫党的领导。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用正确执法思维和价值取向指导执法活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好法官干警的精神之“钙”。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真正做到原则问题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离、诱惑面前不迷茫,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两级法院党组至少每半年向同级党委报告一次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并紧紧依靠党委和政法委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要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业务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实现法院队伍正规化和职业化,就是要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明确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权责关系,建立符合审判机关特点的审判资源配置体系。目前,全市法院法官和审判辅助两类人员在政法专项编制中所占比例除望花法院外均未达到上级法院的要求。今后,两级法院招录法官和公务员必须按照分类管理确定的条件和员额比例,报上级法院批准后方可进行,把好人员入口关。同时,今年,我们要通过到法律院校进行推介的方式,加强我市法院与各大高等法律院校的联系,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从事法院工作,充实法官队伍。实现法院队伍专业化,就是要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素养,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加强司法理论学习和法学理论研究,及时吸纳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载体,不断强化在职培训和专项培训,让干警在学中干、干中学;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按照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体联动、一呼百应”新闻宣传工作要求,健全新闻联络、宣传策划、舆情会商和重大敏感案件舆情应对等机制,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宣传工作水平。以此提升法官适用法律、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引导舆论等方面的能力。
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廉政建设。一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市法院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这项活动正在开展,各基层法院都要及时跟进。全市法院要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顿“四风”活动相结合,坚持取得阶段性成果与着眼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按照方案的要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体现法院特点的活动,务求取得实效。二是适时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参观雷锋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邀请上级法院和市纪委领导做廉政专题辅导,组织勤廉兼优的典型模范人物做巡回报告,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在本院局域网开辟廉政建设专栏。通过典型引路、反面警示,教育广大干警始终坚持定力,就是要“有刚”,不能有人说情就不会办,给了钱就乱办、违法办,最终落得身败名裂、妻离子散。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权力的监督。不断完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内的工作监督,不断强化八小时以外的业外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绝不允许法官与律师非正常交往;建立信访举报提醒卡、群众反映问题质询卡、问题整改建议卡和意见反馈通知卡制度,立足抓小、抓早,防止小错惹大祸;要在外聘执法执纪监督员的基础上,在法院各个部门设置专门的廉政监督员,并适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其他行业人员对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四是将家属助廉防腐纳入机制,近期我们将举行家属助廉活动启动仪式,邀请部分法官干警家属来院进行座谈,让各位家属成为法官干警防腐保廉的贤内助,提倡“回家晚了问一问干什么去了?拿回钱物问一问哪来的?吃饭喝酒问一问谁请的,为什么?”,以此来筑牢家庭保廉的防线。五是要加大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要开展上级法院提起再审、本院提起再审、发回改判、信访举报案件的评查活动,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中各个关键风险点的有效监控,对执行款物、评估鉴定、司法拍卖等项事务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行为严惩不贷;对不公正、不廉洁的执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责任意识不强、行为不规范、言行不文明、接待不热情、作风不扎实的法官要严加教育和惩戒。
五、积极推进法院各项改革
法院各项改革是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准确把握深化司法改革总体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最高法院的整体设计,确保司法改革符合中央的总体部署,确保改革能够稳妥有序推进。
今年,我们要按照省法院的工作安排,具体抓好以下三个重点:一是要深化司法公开改革。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公开透明的期盼,按照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工作机制要求,实现司法公开的新突破。年内要完成审判流程管理、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化“三大平台”建设,今年1月1日以后生效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充分运用由此形成的“倒逼”机制,全面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今年,两级法院的审判法庭要全部具备互联网直播功能,实现“阳光司法”。尝试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引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减刑案件开庭率要达到50%,假释案件开庭率要达到100%。推行司法评估拍卖改革,规范评估鉴定工作,今后所有拍卖活动一律网上进行。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两级法院的职能定位,从现在开始就要按照一审法院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二审法院辨法析理两审终审的职能定位进行调整,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监督得力、运行有效的审级制度。要紧紧围绕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核心改革目标,继续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省法院已经确定了到2015年底,在全省法院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目标。对于我们抚顺两级法院,就要围绕这个目标建立健全法官办案终身责任制、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和特殊关系人关系等制度。同时还要推进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法律援助等有利于公正审判的改革事项。三是加快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要按照中办〔2013〕26号《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规定,尽快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的立案受理制度,明确申请再审和申诉的立案条件。要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民生热线,建设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以尝试开展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阳光信访做法,使信访案件能够快捷高效、公开公正的解决。要规范涉诉信访案件办事程序,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该纠正错误裁决的依法及时纠正。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引导上访人转入法律程序办理一批,符合救助条件的依法救助息访一批,符合终结条件的终结转移一批,使大量信访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上级法院正在修改完善案件终结制度,今后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经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案件,将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同时,要建立信访信息平台,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内容和工作作风的来信来访统一纳入信访工作范围解决。
六、努力实现重点突破
是否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是衡量干部思想作风、工作水平、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全市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创新,一定要牢固确立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责任的观念,围绕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实实在在创新举措,扎扎实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结合当前抚顺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现状,今年,我们要重点解决五个突出问题:一是全面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要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竭尽全力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加强诉调联动机制建设;院、庭长都要经常参与调解案件;建立当事人回访制度,案件宣判时,向当事人发放意见反馈卡,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切实解决上诉率、申请再审率高和涉诉信访多的问题,做到案结事了、结案即息诉。二是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省法院确定今年为“司法行为规范年”。规范司法行为是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今年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通过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形成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机制。要从立案、审理、裁判、执行各环节一项一项进行规范,包括着装、接谈、合议、审委会讨论案件、对下指导等各方面。三是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去年,全市法院狠抓了案件效率问题,使全市法院超审限和延长审限案件过多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是,我们一些案件的质量还不高,一些标志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在全省法院当中排在下游。因此,市法院党组确定今年为“审判质量提升年”,要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努力查清客观事实,还事情本来面目,把好事实关;要坚持程序公正,把好程序关;要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结果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保证审判质量的各项制度机制,实现审判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好效果。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要以“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提高法院工作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要开展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在设施建设、深化应用、资源整合、安全保障四个方面实现新发展。五是建设防腐保廉工程。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和“四风”整治活动,特别是对腐败行为更是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迅猛。我们必须对此保持清醒认识。对执法不廉要“零容忍”,必须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年,我们要开展防腐保廉工程建设,前面对廉政建设工作已经做出了安排,我们还将部署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实施这一工程,真正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要以更加崭新的面貌,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激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在市委和政法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协和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团结一心,奋发有为,加倍努力,以新的战斗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努力把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抚顺城市转型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