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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市法院启动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05 13:17:43 打印 字号: | |
  3月5日上午,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对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由市法院刘岩副院长主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作动员讲话,市委第五督导组负责人作重要讲话,对市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第五督导组成员、市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吴廷飞院长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他指出,这次活动是人民法院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实际需要,是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选择。市法院全体党员必须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二是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他强调,市法院全体党员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要求、主要任务;要准确把握上级提出的“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要求,加强司法为民的制度建设;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方法。三是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有效开展。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舆论宣传,做到统筹兼顾,做到边学边改。吴院长最后强调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以司法作风的不断改进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督导组同志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党组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并能切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工作思路清晰,对今后的工作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同时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项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二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三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督导工作。

  会上,刘岩副院长还通报了全市四起典型违规违纪案例,并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做了进一步要求,他强调市法院各部门要抓紧消化理解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各项工作,各支部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责任,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的作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相关工作责任部门要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组织实施完成好工作任务。最后全院干警观看了“四风之害”宣传教育片。
责任编辑:曹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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