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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队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4-04-04 09:14:41 打印 字号: | |
  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近日,新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海波带队与副院长赵建华、民一庭庭长郝明和深入到辖区企业——抚顺市公共汽车总公司了解企业在经营中涉及法律的情况,与公汽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及企业法律事务部门人员进行了走访座谈。

  公汽公司是我市一家大型服务型企业,承载着全市市民出行运送服务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切身利益,公司运营中经常发生企业与公司职工劳动关系纠纷,车辆运行中发生交通肇事及企业与乘客间的运输合同纠纷等,公司领导详细介绍了相关纠纷通过仲裁和法院处理的情况,对法院审理本企业案件中能够公正执法表示满意,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法院主要领导主动带队深入基层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

  于海波院长等法院同志与公汽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就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减少外部事故发生,以及纠纷的处理、证据的保全、具体纠纷的法律理解与适用等,交换了看法。于院长表示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力度,为我市民生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并希望公司领导对法院各方面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工作。
责任编辑:曹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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