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法院历来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为了继续强化机构创新、职能创新和理念创新,在原有的少年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础上,2014年3月将新抚辖区抚养费纠纷和抚养关系纠纷两类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交由少年庭审理,这项举措系对少年审判工作创新和突破。
2014年3月26日,少年庭法官在新抚区法院圆桌法庭向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的佟某、范某送达民事调解书,这不仅意味着当事人的民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还标志着新抚区法院少年庭受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圆满结案。少年庭受理案件后,在庭前、庭上、庭后分阶段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整个庭审过程中。庭前,法官结合《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当事人抚养关系的变更及确立应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庭上,以有利于未成年人获得良好成长环境为前提,围绕当事人家庭生活环境是否和谐、经济条件是否稳定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和考量;庭后,法官以少年庭审理的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而疏于管教走上犯罪道路的刑事案件为例,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提醒获得抚养权一方当事人要正确履行抚养权利和义务,提醒未获得抚养权一方当事人虽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仍不能疏忽对未成年人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关心。在送达调解书的同时,法官向当事人赠送法律小册子——《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当事人能够通过学习法律,加强关爱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