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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法院五项措施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8 10:48:25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助推“阳光司法”,清原县法院制定并出台《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采取五项措施,扎实稳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一是严把“质量关”。《实施细则》规定了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文书格式、内容,要求干警增强质量意识,字斟句酌,认真仔细校对、修改,防止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现象。二是严格“审批关”。实行逐层审批制度,除不符合上网公布条件的裁判文书外,案件承办人应在裁判文书生效七日内,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完成技术处理与质量审查工作,经庭长审查,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批签发,由专职人员及时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确保公布的裁判文书无瑕疵。三是抓好“培训关”。针对部分法官干警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够熟悉的实际,该院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加大对干警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发布等工作的培训力度,分三批次对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法官进行了培训,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明确“责任关”。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每月通报文书上网数量、质量、存在问题等情况,对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上网、审批不严、未及时回复网民意见和疑问等行为追究责任,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五是落实“监管关”。《实施细则》规定由审监庭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定期收集群众、广大网民对裁判文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尽快回复网民疑问,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业务庭室,促进审判质效提高。

  截至目前,该院共有66篇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走在了全市各县区法院的前列。
责任编辑:曹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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