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抚顺中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要求,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院党组将法庭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人民法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近日,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还专门到14个人民法庭逐一走访调研,与各基层法院的相关领导和人民法庭的干警共同研究如何提高法庭服务群众成效的问题。在院党组对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两级法院统一思想、分工协作、求真务实、努力推进,全面开展起人民法庭的各项建设工作。
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加强法庭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承担了大量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处在法院群众工作的最前沿,担负着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等多项职能,是人民法院践行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阵地。目前,我市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东洲区、顺城区等5个基层法院共设有14个人民法庭,配备法官干警55名,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58件。为改变以往法庭管理松散弱化的状态,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为民的窗口,抚顺中院下大力气抓好人民法庭的各项管理工作。明确法庭管理部门的职责,设置人民法庭专管员,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庭管理制度,实现了法庭各项功能的完备,为开展司法便民、护民、亲民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各人民法庭全部设置了公示栏、宣传栏,对收费标准、当事人的诉讼权与义务、举证需知、风险提示及审理程序进行公开,并在辖区内建立健全便民诉讼网络,设立立案联系点、调解工作室,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对人民法庭的审务和政务督查,对庭审活动、窗口服务、纪律作风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大力推动诉调对接工作,与辖区内基层组织联合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促进了案件调解率的有效提升。2013年,各人民法庭的案件综合调撤率达到53.8 %,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新宾县红升法庭和清原县夏家堡法庭的案件调撤率均超过80 %,清原县红透山法庭更是达到了90%。
二、以素质提升为重点,着重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对下指导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工作的一线部门,处理的各类矛盾纠纷复杂,需要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法官队伍。为此,抚顺中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升法庭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将教育培训工作与法庭管理工作相结合。院党组决定由市法院法官学院负责全市各人民法庭的综合管理,承担法庭工作的统一协调、相互交流、经验推广、工作调研等综合管理职责。充分利用法官学院现有的培训平台,根据法庭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将对下业务指导与民事审判工作相结合。由于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普通民事案件,院党组专门安排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对各人民法庭进行业务指导,以发挥该庭在民事审判业务方面的工作优势,促进人民法庭工作质量的提升。三是将工作交流互动与提升法庭干警能力相结合。目前,各人民法庭充实进不少年轻法官,为促使他们尽快成长,抚顺中院各业务部门轮流安排各法庭的年轻法官到上级法院进行短期培训,通过参与业务学习、案件讨论、观摩庭审等方式,促进他们工作能力的提高。
三、以设施建设为保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办公条件
一流的业绩需要一流的保障,良好的物质装备条件是人民法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抚顺中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庭建设标准,下大力气抓好人民法庭的物质保障。为确保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抚顺中院以法庭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力促法庭工作效率的提高。在该院技术部门的支持下,所有法庭都建成了与所属法院及上级法院互联互通的网络系统,实现了法庭与法院机关的“零距离”接触。各人民法庭还普遍建成了电子签章系统,各种法律文书可以及时送达,有效方便了群众诉讼。多数人民法庭还建成了法庭审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大大提高了人民法庭的科技水平。为使法庭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抚顺中院积极帮助争取和协调解决建设经费,促进人民法庭办公生活设施的完善,确保法庭干警在交通、冬季取暖、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