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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6-16 09:33:48 打印 字号: | |
  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结果与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直接影响到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冷暖安危。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年初以来,抚顺中院按照上级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经过两级法院近半年的奋战,截止5月底,抚顺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全部达到100%,在全省各中级法院位列前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执行工作组织领导,确保预期工作目标的实现。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抚顺中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院党组把这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下大力气抓好抓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五定一包”。早在今年1月初,院党组就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这项工作做出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对100多件待执行案件采取逐案“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领导包案”的方式,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实施“划片包干”。该院结合抚顺法院的工作实际情况,将所辖县区法院划分为两个包片,并相应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负责对包片法院的专项集中执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导小组随时下到基层法院开展督导,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与案件承办人一道分析案件未得到执行的原因和症结,帮助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三是强化工作推进,实现“一早两快”。 1月8日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后,抚顺中院于1月10日召开即专项执行工作会议全面落实省法院的工作部署,并建立了工作数据定期报送与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承办人和相关领导进行约谈。这一做法极大地加速了工作进度,取得了“起步早、行动快、见效快”的工作效果。在1月21日省法院举行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款物集中发放仪式上,抚顺法院发放执行款物162.07万元,占全省各中级法院发放款物总额的62.5%。

  二、发挥新闻媒体积极作用,营造有利执行的舆论环境。

  这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人民法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向辖区内的人民群众充分阐明法院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与氛围,抚顺中院在新闻宣传工作上下足了功夫。一是注重拓宽新闻宣传渠道。3月10日,邀请省、市各主要媒体记者,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的措施和主要成果。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中,设置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专题,及时宣传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并与网友互动,解答咨询问题。此外,该院还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不间断地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二是注重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为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抚顺中院积极开展宣传攻势,通过定期公开发布典型案例,详细介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促使欠债不还的“老赖”放弃侥幸心理,向社会传达法院关注民生、践行司法为民的正能量,促进了执行工作舆论环境的改善。三是注重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在宣传工作中,强化法制教育,向社会公众传达“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一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不仅是违法行为,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理念,促进社会群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同时,两级法院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企业、社区、村屯向基层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提高防范风险和做好维权的能力。

  三、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抚顺中院在开展专项集中执行工作中,把着力点放在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上,通过依法运用强有力的执行手段来消除被执行人欠债不还的念头,确保了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财产查控到位。完善财产查询工作机制,与公安、工商、土地、房产、民政及各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并充分运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有效提高了财产查控的覆盖面。对有银行存款的及时冻结扣划,力争第一时间实现申请人债权;对有房产、车辆的及时查封拍卖,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查询不到财产信息的被执行人,承办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或通过分析被执行人的现实状况,主动走访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是否有其他财产或到期债权。二是处罚措施到位。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使有偿付能力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在这次活动中,两级法院共对2起案件中长期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9人,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出境,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教育引导到位。坚持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为后盾,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优势,对被执行人采取攻心战术,使其认识到法院执行生效判决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自动履行,有效避免了上访情况的发生。东洲区法院负责承办的郗修盘申请执行李士良赔偿款案,由于被执行人李士良已经死亡,案件无法执行,申请人多次进京上访。为此,执行干警下大力气做当事人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平息了上访,促成了案件的执结。

  四、突出弱势群体法律保护,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

  涉民生案件关系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特别是对于家庭生活本就不富裕的当事人,案件执行不到位,生活将难以为继。抚顺中院在专项集中执行工作中,以涉民生案件的主动执行、优先执行、快速执行来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尤其是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坚决快速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别通道纾民困。建立“绿色通道”,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申请人执行立案、了解执行进程,法官干警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并将案件执行情况详细地告知申请人。执行到位的款物及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对于申请人是老、弱、病、残、孕的还主动上门服务。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涉民生申请执行人。对于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依法积极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真心服务解民愁。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为逃避给付款物的法定义务,更换住址和联系方式,去向不明,难以寻找,这给案件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此,两级法院执行部门的干警利用被执行人春节、清明等节日期间可能回家的有利时机,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全力开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工作。顺城区法院办理的冯建辉申请执行李智广赔偿一案时,因原雇主李智广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且下落不明,导致因伤致残的力工冯建辉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承办法官多方寻找无果,不得不在工程建设承包商的身上狠下功夫,最终在承包商的帮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家,后又经反复工作终于使申请人如愿拿到了17万赔偿款。司法救助暖民心。部分被执行人确无赔偿能力,导致案件的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为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两级法院在活动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救助资金94万元发放给16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望花区法院在活动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在2014年春节前对张博、李德新、吕淑贤、李馥辰、郑伟等5名因交通肇事致伤致残的申请人救助40万元,解决了这些困难群众家庭的燃眉之急,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真心真意。
责任编辑:曹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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