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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法院刑事庭召开发改案件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07-03 08:22:39 打印 字号: | |
  针对2013年全年及2014年至今刑事案件发改情况,为减少案件发改率,6月25日,新抚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发改案件研讨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委王宪琪、刑二庭庭长董有生、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兰程、副处长潘非琼、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刚,公诉处科长曹阳参加会议。

  会上,新抚区法院刑事庭庭长王荣国对2013年全年及2014年至今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了分析,就如何提高刑事案件的案件质量提出了意见,要求审判人员要加大对证据的审查力度,同时要加强理论学习,定于每周五下午组织全庭进行业务学习。刑事庭法官就各自的发改案件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就如何提高刑事案件质量交流了经验。

  新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刚在发言中分析了发改案件的主要原因在于两级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对证据的认识、标准、采信程度都有所不同。建议两级法院承办人在工作中要勤于沟通,上级法院应加大对基层院的工作指导。抚顺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兰程在发言中对新抚区法院刑事庭工作给予了肯定,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很多问题都存在争议,因此建议审判人员加强对新修法律的把握和理解。市中级法院邢二庭庭长董有生在发言中提出召开本次研讨会加强了检法之间的沟通,目的是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并将服判息诉率作为今年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和努力减少抗诉,从根本上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市中级法院专委王宪琪在发言中首先肯定了新抚区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取得的成绩。其次就发改案件逐一进行分析说明,总结了发改案件的原因包括:二审时辩护人提出新的证据或者缴纳罚金、两级法院对个别法律适用存在分歧、一审适用法律及量刑不当等。最后,希望新抚区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确保刑事案件质量的提高。

  新抚区法院副院长罗跃辉在最后讲话中表示:下半年将着重开展以下三点工作,一是努力提高服判率。对每起案件在宣判后要充分进行判后答疑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严格证据审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运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同检察院、上级法院的沟通,缩小认识差距。

  此次研讨会讲实事,讲实际,讲实效,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对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将会起到助推作用。
责任编辑:曹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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