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法院围绕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加强执行工作改革,积极探索分权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在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文书审批签发、重大事项决策以及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积极攻克执行难,截至六月末,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02件,执结1357件,执行标的额达到3.07亿元,其中,抚顺中院受理执行案件471件,执结198件,结案标的额1.8亿元。
以保民生为关键,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法院大力倡导和谐执行,将调解渗透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对邻里之间、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因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纠纷而导致的执行案件,不放弃每一次调解机会,实现执行和解。辽宁省工业安装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某市热电责任公司和泛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一案,此案原由省内其他中院判决、执行的案件,历时8年未能执行到位,申请人多次进京赴省上访。后由省院指令我院负责执行,由于本案系省人大特别关注挂牌督办的案件,执行期间省人大、省法院专门听取了案件情况汇报。面对这一难案,我们努力做申请人的稳控工作,同时又积极主动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庭班子成员多次集中研究解决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办理此案。执行中本着不怕磨破嘴、跑断腿的意志和信念,先后10余次到本溪市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的400万元债权全部得以实现,实现了案结事了。
对于拒不执行的老赖,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申请执行人利益实现。今年上半年,市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用足、用活法律,积极探索执行方法,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挖掘执行资源,穷尽执行手段,突破了一批难执行案件。陈某某、黄某某申请执行抚顺市某房地产开发中心一案,本案申请执行人在基层法院从诉讼到执行,历时六年没有实现债权。申请人多次进京赴省上访,案件提级执行后,市法院执行一庭依法追加了被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实现了申请人的债权。但由于确权给申请执行人的房屋系“房中房”,申请人仍不能占有使用该房屋。2014年初,执行一庭副庭长张祥伟负责重新梳理此案,经过反复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在积极维护法律尊严的框架内,突破常规思维定律,创造性地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思想工作,提出破解此案件的执行方式方法。经过周密细致的工作,最终使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达成一致。通过双方的自愿买卖行为,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全部债权,使这一经历12年诉讼执行的房中房案件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