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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党组增强“六个意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11-26 08:57:08 打印 字号: | |
  10月27日,抚顺中院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体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和副局级领导参加集体学习。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五大体系,以及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特别是对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增强“六个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是要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各种艰难困苦、失败挫折的唯一法宝,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两个一百年”的目标才能实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才有希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才能成为现实。同时,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规定的政治制度,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的这一制度要求。二是要强化法治意识。作为人民法院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执法办案上,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所有案件均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公平公正办理。在法院管理上,要提高依法管理的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和考核,让司法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在队伍建设上,要坚持有法依法、无法依规,做到队伍的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干部任免、廉政建设等方面都能依法依规有序管理。三是要强化为民意识。作为人民法院要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总要求和根本目标,不断增强人民当家做主、以民为本的观念,在司法服务中便民,在司法审判中亲民,在司法改革中护民,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进而使遵法、守法、敬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四是要强化改革意识。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全党、全国的工作主题。司法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我们必须认清当前推进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破除一切阻碍改革的思想障碍、机制弊端和不利因素,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通过改革实现公平正义、实践为民宗旨、提高司法公信。五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切实承担起运用司法审判手段服务大局、促进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在行使审判权力时,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队伍建设上,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是要强化监督意识。司法改革将使人民法院的任务增加、责任增大。因此,必须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与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检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加强与各个监督机关的沟通与协调,让改革过程公开透明,司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责任编辑:宋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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