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5年开始,王跃东已在东洲区人民法院工作了20个年头,他先后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抚顺市“十佳法官”、抚顺市优秀政法干警、东洲区维稳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十余次。从最初的书记员成长为刑事审判庭庭长,他审理了千余件刑事案件,在捍卫公正的路上,他每一步都走得努力而踏实。
勤奋敬业,维护法律公正
作为一名法官,王跃东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分析案件的每个细节,对新类型、疑难案件深入研究,严把质量,确保每一件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他反复研究,发现案件中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于是同检察、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共同走访被盗单位,调取相关证据,最终准确认定为盗窃数额巨大,一字之差,避免了错案的发生。在审理针对棚户区改造及国家重点项目抚顺大乙烯改造拆迁占地工作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因该类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效果。他加班加点,认真审核案卷,尊重事实和证据,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严厉打击了破坏党的惠民政策、民生工程的腐败分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近五年来,他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17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68件,没有被上级法院更审或改判,也没有发生涉诉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以己之力,传递司法温度
判案、断案是法官的基本职责,只有公平、公正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满意。王跃东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加大调解力度,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体谅当事人的困难,诠释法律、解答疑问,化解了大量矛盾。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涉及多名被告人及被害人,且部分犯罪嫌疑人没有到案。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及家庭经济条件不同,原、被告双方差异较大,根本无法达成一致。他认真研究各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逐一谈话,摆事实、讲道理,经多次调解,各被告人家属心甘情愿地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被害人均得到应有的补偿,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满意。在审理被告人王XX交通肇事案时,因该案被告人私下向一单位司机借车后肇事,该单位又转制,车辆分到新单位,无相关过户手续,民事主体较复杂。他找到相关人员及单位,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在王跃东审判的全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案件106件,调解89件,调解率达到84%。
以民为本,化解社会矛盾
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大多涉及社会热点问题,涉诉信访问题可能随时发生,处理不好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11月,王跃东在从事刑事庭审判工作的同时,兼任信访办主任。面对纷繁复杂的涉诉信访工作,他动脑筋、想办法、辟新径、解难题。无论是对多年上访的缠诉人,还是初到法院申诉的当事人,他都耐心细致地听取他们的诉求,认真复查案件,严格区分正当权益和非法诉求的界限,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上访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王X、孙XX上访案件,因被执行人抚顺腈氯纶化学厂已无资产可供执行,王X的母亲孙XX仅在2011年就13次进京上访,给我市信访稳控局势造成较大压力。王跃东多次进京接访,并数次到其家与其子女接触。他了解到孙XX本人患病,老伴卧床,女儿离婚后无工作,带一个12岁的孩子与其共同生活。王X本人多年积蓄投入不能得到执行的情况后,他积极到相关部门协调,最终将案件解决。面对另一件交通肇事案,死者家属两次抱骨灰盒到省政法委上访,引起省政法委领导高度关注,指示尽快妥善处理此案。该案被告人驾车肇事,致死者夫妻双双死亡,留有两个孩子无人抚养,被告人本人也造成重伤,案件非常棘手。王跃东主动接手此案,通过大量的调解工作,被告人家属多方筹集,最终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50万元,使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