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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在路上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5-01-05 09:04:50 打印 字号: | |
  201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做到司法关注民生、审判服务大局,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的话说:“为民服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为民更利民 全力倾听民声

  为解决群众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变作风,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30余项。与此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帮扶,2014年对683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232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00余万元。与此同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拓展信访案件入口,通过信访复查直接提起再审案件28件,移转信访案件136件。建设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开展视频接访74件次,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主动上门接访。经过努力,市法院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

  身近情更近 耐心细致调解

  申请执行标的额1601万元的吉林某矿业公司与辽宁某发电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和标的额1922.15万的中振担保公司与抚顺润盛工程公司借款合同欠款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均不配合法院执行,使得案件进展陷入僵局。为了迅速结案,承办人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考虑两案被执行人分别是我省重点电力企业和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强制执行将不利于企业发展,办案法官先后数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并多次到吉林等地做申请执行人 ,法官们的耐心和诚心,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两案双方当事人经几轮协商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

  用法更用情 护佑社会和谐

  2014年9月1日,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将一面书写着“三载诉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送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法院人性化执法,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

  2012年春季,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由高湾经济开发区搬迁至东洲区哈达镇,在原址附近居住的职工每天工作往返就需要约3小时的车程,大部分职工不得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并因此产生纠纷。双方的纷争从劳动仲裁到诉讼历时三载,而双方当事人在该案件中也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积极寻找有助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平衡点。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均作了让步,鲁洲生物科技(辽宁)有限公司按照双方协议的数额当场给付给17万元,同时,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案件圆满调解。
责任编辑:宋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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