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按照“推动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提质升位”的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304件,审执结20511件,其中抚顺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366件,审执结3985件。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强化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948件,对2181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8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涉枪涉毒、盗窃案件445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对23件生产伪劣产品、药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49名罪犯给予严惩,对16名参与“全能神教”、“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依法作出判决。坚决惩治腐败和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0件,对原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联文、原省民委副主任杨丰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作出裁判。制定《关于常见涉林涉地犯罪的量刑规范化意见》,对9件量刑畸轻的涉林涉地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再审,用司法手段保护抚顺的青山绿水。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切实加强刑事领域的人权保护,对4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依法作出无罪判决。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对1833名罪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等较轻刑罚。
强化民商审判促进经济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2933件,标的额15.6亿元。注重以调解方式妥善处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关系、消费维权等涉民生案件5127件。成功化解了抚顺金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鲁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8件劳动争议案件。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房地产和民间借贷案件激增的实际,加强案件分析研判,依法审结房地产、借款、票据、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1453件,结案标的额4.2亿元。妥善审理了抚顺银行与大连吉港粮油公司等多家企业总标的达1.6亿元借款纠纷案件,有效保护了合法债权债务关系,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提高审判效率,努力缩短办案周期,一年以上超审限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名列全省法院第一。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此前的180天缩短到现在的80天左右,二审民事案件由80多天缩短到35天左右。
强化行政审判推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与非诉执行案件326件。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适应征地拆迁法规修订带来的新变化,从完善预案、多方协调、全力执行等方面入手,运用审判手段支持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和环境治理工作,共审理房屋登记、拆迁等案件75件。积极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为行政机关培训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0余件,以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相互交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强化执行工作保障权益实现。受理执行案件5316件,执结5006件,结案标的额16.3亿元。推进执行机制改革,针对执行工作财产查控、财产变现和执行裁决三个权力节点,实行分段集约执行,强化了执行权的相互监督与相互制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工商、土地、产权等部门协调,建立了“点对点”查控工作机制。设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312名失信被执行人在媒体上曝光,对6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79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或处以罚款,对10余名被执行人依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和谐执行,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全市法院共有2054件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和解率达到41%。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列入专项行动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全部达到100%,名列全省中级法院第一。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服务群众实效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突出法院工作特色,深入剖析问题,严肃认真整改,反四风、转作风取得明显成效。深入机关团体、厂矿学校和基层组织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出6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28项整改措施,健全完善了16项工作制度。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制定《司法礼仪规范》,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全面落实《学雷锋五年规划》,雷锋团战士定期到法院窗口单位服务示范。院领导走出办公室,走上审判台,带头承办重大疑难案件25件。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居民家中办理案件。抚顺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省、市7家主要媒体集中进行了采访报道,《人民法院报》对相关经验作了介绍。
优化法院窗口服务,落实便民举措。不断完善和优化立案服务平台,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推行快速立案,一般案件一小时立案转庭,特殊案件三个工作日内立案转庭。落实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巡回办案等举措。建立“法官联系卡”和重点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联系点制度。在立案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青年雷锋号”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对683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232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00余万元。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不断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信访案件入口,加大信访案件复查力度,通过信访复查直接提起再审28件。建设远程接访工作平台,实现最高法院法官与抚顺涉诉访群众网上面对面接谈,共安排视频接访95次。切实转变信访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和主动上门接访。两级法院进京访同比下降45%,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29件,最高法院交办案件化解率达到100%,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三、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促进工作发展进步
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市中级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后,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及时制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强化合议庭在审判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规范院长、庭长审判管理权限,推进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直接办案制度。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追责,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建立案件过问登记备案制度,完善案件审判全程留痕机制,确保法官办案不受干预。抚顺中院于去年年底前组建了21个独立的审判合议庭,设立了专业法官会议,重新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现在新的审判工作机制已经全面推行。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建设。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全市应上网公开的法律文书已全部上网公开,累计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724份。加强信息化建设,所有审判法庭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实现全部案件审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展庭审案件互联网直播,及时公布审判执行工作信息,点击量近50万人次。不断强化司法宣传,在国家及省、市媒体发表专题宣传稿件250多份,每季度就法院专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反映基层法官工作的微电影《大山里的法官》荣获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纪录中国表彰活动三等奖。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在腾讯、新浪发布抚顺法院工作动态微博5800余条,粉丝近5万人。抚顺中院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和“司法宣传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四、加强自身建设,重塑法院队伍形象
注重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持续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法官干警参加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全年培训法院干警1200余人次。抚顺法院大讲堂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授课4次,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深入吉林大学、辽宁大学等省内外知名院校进行人才招聘,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抚顺两级法院工作。重视青年法官素质能力提升,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培养机制,采取双向挂职培训方式,帮助年轻法官尽快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建成抚顺法院图书馆,为干警学习“充电”创造条件。针对审判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岗位练兵和系列调研。
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把治理司法腐败问题作为班子和队伍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着力推进“防腐保廉工程”建设。在全市法院开展“反对司法腐败,促进廉洁司法”系列教育整顿活动。召开纪律作风整顿暨家属助廉动员会,将历年来抚顺法院违纪违法事例制成展板公开展示,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警。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通过发放案件审判情况跟踪反馈卡、回访诉讼参与人和开展多层次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廉政动态。清原县法院多名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全市法院敢于正视问题,“下猛药、出重拳、用实招”,着力创建体系化的廉政工作机制,打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系列组合拳。召开了全市法院“向司法腐败宣战”誓师大会,向全社会喊出了“从我做起,拒绝腐败”的誓言。重新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将法院廉政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在所有办公场所张贴“五个严禁”规定,设立廉政电话语音提示,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全体干警承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风尚。
努力夯实法院基层基础。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各部类审判业务规范,发布指导示范性案例,确保了司法尺度的统一。强化审级监督,加大案件检查评查工作力度,对基层法院发改案件逐案研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建立完善法庭管理考核制度,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市14个人民法庭案件综合调撤率达到58.6%,同比提高近10个百分点。积极开展诉调对接,适时指导各基层法院与基层组织诉调联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基层法院收案数量明显下降。全市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938件,与2013年相比减少1668件。清原县法院夏家堡法庭副庭长李刚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新抚区法院少年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不断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注重法院内部监督。不断完善以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实行审判工作动态月通报和审判质量季度通报制度。加大瑕疵案、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共对6名瑕疵案、错案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强化审务督查,对上级法院改发案件、领导机关督办案件、信访问题突出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和检查。对两级法院窗口单位、庭审现场、纪律作风等进行了20余次明察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贯彻实施。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主动向市委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整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妥善处理市人大督办案件44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140余人次参加旁听庭审14次,送阅《法院工作专报》1000余份。两次召开法官与律师代表座谈会,制定《关于加强和完善对法官律师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向全市法官律师发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在首个“宪法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律师及部分群众走进法院参观立案、信访大厅,旁听庭审,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干警向多年来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法院改革和发展面临着艰巨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运用司法审判手段推进城市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干警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的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牢、作风不正。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发生了清原县法院多名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抚顺法院重树司法公信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法院的改革之年。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二十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抓改革、促规范、提质效、树公信,确保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推进城市转型振兴、建设幸福美丽抚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着力服务城市转型振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我们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制定实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强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把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作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出发点,通过公正高效司法,为各经济主体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抚顺建设。
(二)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积极推动法院科学发展。认真研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不断破解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完善各种改革措施,向改革要质量、向改革要效率、向改革要司法公信力。近日,省委已批准我市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法院,我们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好各项改革要求,保障改革稳妥有序进行。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追求,忠实履行审判工作职责。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毒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犯罪,回应群众关切。坚持调判结合,妥善审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保护民生权益。稳妥审理涉金融、房地产等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巩固执行机制改革成果,加强执行指挥调度,强化执行网络查控,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努力破解执行难。
(四)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立案和信访大厅功能,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畅通群众诉讼渠道。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让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五)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全面打造过硬审判队伍。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战斗堡垒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提高广大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努力做到事实公正、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明审判纪律,落实审判质量终身负责制。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使两袖清风、分毫不取、秉公办案、热情服务成为法官的新常态,使严肃执法、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以人为本成为法院的新常态。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蓝图,人民法院使命更光荣,责任更重大,任务更艰巨。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和进取意识,忠实履职,勇于担当,为推进城市转型振兴、建设幸福美丽抚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