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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李景阳到抚顺中院
调研司法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06 09:03:00 打印 字号: | |
  2月2日,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李景阳带领政治部主任高戈平、审管办主任林阳、法官管理处处长许明、计财处副处长李宁等一行七人到抚顺法院,就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淑雅陪同调研。

  李院长一行先到试点基层法院顺城区法院进行实地考察,参观了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和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顺城区法院院长侯勇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并在听取汇报过程中,就诉讼材料送达、节点监督、审委会改革等问题如何解决进行探讨,对顺城法院专门成立送达服务中心、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定各部类审判工作标准规范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之后,又专程到抚顺中院就改革工作进行座谈。在听取了抚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的工作汇报后,李景阳院长对抚顺中院的改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做改革的先行者。改革就是一个探索的过程,需要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敢于担当的责任感。省法院党组确定抚顺中院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是对抚顺中院的信任,更是对抚顺中院寄予的厚望,希望抚顺中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开拓,为全省法院树立改革标杆。二是要种好改革试验田。抚顺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机制运行顺畅,人员干劲倍增,效率明显提高。要及时总结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有益经验,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合议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权益保障及其他改革事项统筹开展、一体推进,力争收获丰硕的改革成果。三是要把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上,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对改革的总要求就是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享受到改革的成果。任何改革不论怎么改,如果老百姓不满意、不认可,改革就是不成功的。因此,希望抚顺中院在改革过程中,要努力在如何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上下功夫,在如何充分保障民生权益上下功夫,结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狠抓廉政建设,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宋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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