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被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4年度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新抚区法院少年庭自2007年5月设立至今,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600余件,判处未成年人1018多人,其中宣告缓刑545人,占54%。同时,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帮教工作经验,成效显著。缓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连续五年下降,保持在千分之五以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于2014年5月召开未成年缓刑人员帮教工作座谈会。并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途径,2014年组织未成年人模拟法庭活动2次;印制发放《抚顺市中小学法律知识实用读本》;受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市公园一校开展安全教育及普法教育讲座。2014年年初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案件划归少年庭审理以来,案件的调解率超过90%,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2014年11月13日,少年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