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一位看上去年过八旬的老人来到新抚区法院立案庭,称其在抚顺某大型百货商场超市购买了每袋售价10元的藕粉两袋,合计20元,回家后发现该藕粉中糖分含量过高,认为其价值不足20元,因此来院起诉抚顺某大型百货商场。
立案法官通过详细询问,得知老人并不是要针对该藕粉的质量问题提起诉讼,而是因为该藕粉口味过甜不适宜老年人食用。立案庭法官耐心劝解平复老人心情之后,自掏腰包给老人20元,称自己愿意向老人买下这两袋藕粉,劝解老人安心回家。老人接过20元钱便决定不再起诉,满意离开法院。在一旁办理其他诉讼手续的当事人见此情景表示非常感动,立即掏出20元要给立案庭法官,赞扬这就是人民的好法官不能让好人吃亏。立案庭法官坚持不要。翌日,该老人再次来到立案庭,将昨日留在立案庭的立案手续及两袋藕粉拿走。
新抚区法院立案庭每日都会接待因各种原因来院起诉、咨询的当事人,法官们本着化解群众矛盾,平息百姓纷争的原则,尽量用耐心和善心为百姓排忧解难,努力做到诉前调解案件,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