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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狠抓“两个规定”的学习贯彻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5-05-04 09:51:35 打印 字号: | |
  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依法追责规定》颁布后,市法院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日前对全市法院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针对本院个别部门和个别基层法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学习的实际,专门在通报上作出批示:“请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各合议庭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落实意识。这么重要的规定如不组织学习讨论,对各级负责同志来说就是失职,是缺乏政治敏感性。今后不允许对上级的要求置若罔闻,这是组织纪律所不允许的,是不懂规矩。凡未组织学习讨论,未及时上报情况的,请负责同志作出说明,督查室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看是否真学了,认真学了。”

  市法院党组进一步要求,“两个规定”是中央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防止内部和外部干预司法公正而制定的重要举措,全体法官干警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为此,市法院各业务部门和各基层法院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两个规定”的具体措施,分别从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建立了防止干预司法的“隔离带”和“防火墙”,特别是对本单位、本部门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划定了“红线”,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审判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责任编辑:宋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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