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党组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市法院广泛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
这次廉政谈话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党组书记(院长)负责对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党组其他成员负责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和合议庭审判长进行廉政谈话;三是在廉政监督员配合下,各部门负责人和合议庭审判长负责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合议庭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查找和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哪些司法不公不廉和“六难三案”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对谈话对象进行廉政教育,对有问题苗头和办案瑕疵的进行提醒谈话。
为保证这次谈话不走形式和过场,防止弄虚作假,市法院要求廉政谈话的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谈话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法院党组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这次廉政谈话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目前,廉政谈话活动正在全市两级法院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