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要闻
新宾县法院五项措施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5-05-13 11:09:56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新的立案登记制度顺利实施,新宾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高健任组长的登记立案改革实施领导小组,确保这一司法体制改革的“开场第一幕”在新宾县法院顺利揭开。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结合登记立案改革要求和本院实际,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预判,提前制定了本院登记立案运行方案以及《登记立案须知》、《登记立案材料接收单》、《诉讼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和《登记立案簿》等材料,并对接收诉状程序、登记过程、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时限等方面均做出明确规定。

  三是搞好学习培训,院长高健带领审委会委员和立案庭法官一起深入学习座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认真聆听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视频培训,从而为顺利实施这项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领导靠前指挥,实行了由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在立案大厅长期坐镇、其他审委会委员轮流值班、各派出法庭庭长必须在所在法庭亲自接待立案制度,确保在一线窗口始终有领导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五是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的导诉员和专职值班警察,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关于登记立案的最新规定和诉讼须知,摆放了老花镜、碳素笔、立案用纸和纯净水等便民物品,并制作了排号牌,以确保在当事人较多的情况下登记立案工作仍能规范有序。

  5月4日,该院迎来了登记立案制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于事前准备充分,工作得到有序开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给予登记立案;对于诉讼材料有欠缺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对于当场不能判定的,接收诉讼材料并出具接收单。一位当事人说:“你们法院现在办事这么正规,东西放你们这我放心。”

  到下午三点,汇总立案庭及各派出法庭共接待来访咨询8人次,起诉告诉7件,其中当场立案2件,接收诉讼材料并出具接收单5件,受理执行申请4件。全院登记立案制实施的第一天平稳有序,实现了良好开端。
责任编辑:宋秀洁
  •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113006    办公电话:024-57719303    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1236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4-57719329    举报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
  •           交通:乘808、33、19、605路到将军商场下车即可

  • 您是第位访客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