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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法院贯彻“两个规定”
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5-05-13 11:16:27 打印 字号: | |
  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依法追责规定》颁布后,顺城区法院立即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大家边学边议,一致认为贯彻落实好“两个规定”,必须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并为此而达成了以下四项共识,作为今后约束每一位班子成员的刚性措施:

  一是对外不开“绿灯”。有了“两个规定”尚方宝剑,以后公开干预案件现象没有了,但私下说情的依然会发生,对此,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自我抵制的勇气和能力,无论来自何方的说情都要婉言拒绝,决不能顾及情面丧失党性原则。

  二是对内不搞特权。领导干部应带头支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委会讨论案件时,不搞“唯我独尊”,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对于个案审查,既要尊重独任法官的见解,又要站在公正立场提出意见,尽快从传统的集体定案习惯中摆脱出来,尤其是不对审判员指手画脚,百般挑剔或指责,更不能带有感情色彩地“暗示”法官关照案件。

  三是对己不徇私情。对于来之亲朋好友的说情,要坚定不移地拒之门外,宁伤感情不丧理性。劝导亲朋好友要从反面典型吸取教训,不因偏袒一方而侵害了另一方的权益,不因私情而践踏法律和损害审判机关的声誉。

  四是敢为法官撑腰。“两个规定”授予法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进行登记的权力。身为法院领导干部应名正言顺地支持法官登记,理直气壮地保护法官履职,如发现他人对法官因登记而打击报复,要及时向党组反映,依法保护审判人员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宋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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