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下午,市民崔玉洁将一面绣有“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深得民心”的锦旗送到市法院,表达她对市法院公正办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2015年初,崔玉洁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向我市某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何某某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限额内,偿还被继承人何某某向崔玉洁的借款15万元及利息,但一审法院以以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为由,判决驳回了崔玉洁的诉讼请求。崔玉洁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于2015年7月10日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何某某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15万元。市法院民事第四合议庭依法审理了此案。因案件涉及家族成员之间的诸多矛盾,使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许多障碍。第四合议庭特别是主审法官杨锐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疏导及法律释明工作,及时组织当事人开庭查明案件事实,最终判决支持崔玉洁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崔玉洁感激地说,这件事纠缠了这么久,我的心都凉了,遇到了市法院的好法官秉公办案,让我冰冷的心重新温暖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