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抚顺市首届“振兴杯”足球比赛在抚顺市职业技术学院落幕。经过紧张激烈、顽强不屈的拼搏,市法院足球队荣获市首届“振兴杯”足球比赛亚军,同时获得了体育道德风尚奖,来自望花区法院的7号球员王歆迪获得了“最佳射手”的荣誉称号。
自10月9日首届“振兴杯”足球比赛开赛以来,经过九天的激烈角逐,市法院足球队分别以10:0胜市外经局足球队、6:0胜市住建委足球队、4:2点球淘汰市国税局足球队,成功晋级决赛。在决赛中,面对实力、水平远远高于我队的市公安局足球队,球队制订了周密的战略战术,全体队员化压力为动力,奋勇拼搏,顽强作战,球员张健、赵岚克服身体伤痛的困扰,坚持打完全局,正是由于大家敢打敢拼、不服输、能战斗的精神,使球队面临“强劲的对手”以仅失一球的成绩,获得了亚军,赛后,全体队员面向观众坐席,肩并肩站列一排,深鞠一躬表达对观众们的深深谢意,市法院足球队文明、友谊、拼搏的良好作风,赢得了全体观众雷鸣般的掌声的同时,也赢得了对手的尊重,并较好地展现了法院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风貌。
通过本次杯赛,不仅丰富了法院干警业余文化生活,锻炼了法院干警的体魄,更加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和青春活力。许多干警表示,将以此次市法院足球比赛为契机,秉持“热爱,健康,快乐”的足球理念,发扬“拼搏、进取、合作”的足球精神,强健体魄,锻炼意志品质,提升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