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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5-12-04 09:31:47 打印 字号: | |
  在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抚顺中院组织法律专家进社区、到企业,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此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抚顺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12月2日上午,抚顺中院民事第六合议庭庭长、最高法院东部支援西部法官培训讲师团成员、辽宁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王铁刚,来到顺城区将军街道矿灯社区,给社区居民做了“家事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讲座,他结合身边司法案例,讲解群众生活中经常涉及的婚姻纠纷和房产纠纷中的一些常见法律问题,让社区群众受益匪浅,讲课结束后,社区居民踊跃提问,就他们关心的赡养、房产、遗产分割等问题进行提问,王庭长一一作答。他们说,今天抚顺天冷路滑,但法官到社区给我们讲身边的法律,讲的很接地气,让我们弄懂了平时经常遇到的婚姻、家庭中很多不懂的问题,真是没白来!谢谢法官。

  当日下午,王铁刚庭长又来到抚顺石化公司北天集团,就领导干部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做好廉洁自律作专题辅导,他结合抚顺中院近年来审理的抚顺地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论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企业领导干部深受震撼和警醒,感觉受益匪浅。

  为了迎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抚顺中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新浪法院频道,播发了《大山里的法官》宣传片,传播了“全国优秀法官”清原县夏家堡法庭副庭长李刚的先进事迹,同时,展播了抚顺法院近年来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图片,并利用官方网站、微博、LED大屏幕刊播宪法日宣传标语等内容,为纪念宪法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抚顺作出积极努力。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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