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市法院召开了“抚顺市两级法院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宣教处长陈玉兰主持,首先观看了“抚顺中院执行专项行动宣传片”,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程东泰做了“抚顺市两级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新闻发布,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巩权、执行局副局长关左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抚顺电视台、抚顺日报、抚顺晚报等六家主流媒体及30余名法官干警参加了发布会。
为进一步提升抚顺法院执行工作水平,保障当事人权益真正得以实现,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抚顺两级法院春节前后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隐藏、转移财产、躲藏、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执结了一批执行难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从2016年1月15日至2月20日全市两级法院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40人次,拘传后经教育23人全部履行了给付义务,9人部分履行了给付义务,剩余部分全部达成和解协议,8人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做出了还款计划,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执结案件30余件,当即履行56.9229万元,全部案件达成和解结案。
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集中力量,打了一场力度空前、阵势空前、手段空前的战役,有效破解了执行难,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活动,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市法院执行局长程东泰为领导小组组长,执行局副局长关左健、执行综合处处长巩权为副组长,并成立了专项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落实。为确保活动有力推进,两级法院都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职责到人,为活动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证。
第二,认真组织,有序推进。为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市法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理部署安排,将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第一阶段,在2016年1月8日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调度会议,安排部署《关于抚顺两级法院2016年对失信人采取强制措施专项行动》的内容及要求。第二阶段,要求各单位在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专项行动台帐。第三阶段,各单位在2016年2月15日上报阶段性成果,包括典型案例、视频资料等资料。第四阶段,市法院在2016年3月15日前做好本次专项活动的总结工作。
第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在本次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在兼顾旧存积案清理和新收执行案件结案两方面工作基础上,重点解决涉民生未结案件并加大力度,坚持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一案一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搜查及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一是拘传到庭,宣传法律。对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并强调拒执行为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二是施加压力,当庭履行。由于法律威慑力,有12名被执行人通知其家属将履行金额如数交到法院,最多的几百万元,最少的也有几千元。三是达成和解协议,提供担保,限期履行。对于同意履行的或者无给付能力的,在法院主持下当面达成和解协议,并提供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有经济实体的担保人作出书面保证,在保证时间内履行,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的双保险申请执行人表示满意。四是采取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打击老赖。五是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作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积极借助银行、工商、车管、国土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全市法院对一些“老赖”义务人予以失信名单曝光,使其在银行信贷、高消费方面、飞机高铁出行方面受到限制,进而督促履行法律义务。六是努力营造拒执重罚舆论环境。针对被执行人查无下落等情况,执行局通过向被执行人家属送达告知等方法,取得了一定效果。对于拒不履行的个别态度嚣张跋扈的被执行人,采取送至羁押场所,以观后效,这无论从心里还是外部环境都给其巨大压力,期间,共有12名被执行人在法律强大的威慑力下,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