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是市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在执法办案中,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廉洁准则永牢记,心底无私天地宽。刘岩同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性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法官行为规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具体个案的办理,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对人民忠诚。
审判工作为主线,定纷止争解矛盾。2015年刘岩同志共受理各类案件147件,其中诉讼案件128件,减刑案件19件。全年结案136件,其中诉讼案件117件,减刑案件19件。结案率92.51%。结案的诉讼案件117件中,一审案件12件,外复案件1件,二审案件101件,再审案件3件。二审结案的101件中,维持一审判决的47件,改判10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17件,其他的8件,调解19件。结案的一审12件案件中,调解结案5件,上诉5件,未上诉的2件。
妇女能顶半边天,危难时刻挑重担。2015年5月29日,我院受理了张某(化名)上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交纳上诉费当天,张某(化名)情绪激动爬上了我院正在施工的脚手架,由于我院处理得当,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刘岩同志承办该案件后,除了开庭之外,还多次与双方当面或者电话沟通,就本案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双方当事人被承办人认真办案的态度打动,张某(化名)多次落泪,王某在工作繁忙之余仍亲自来到法院,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工作,把孩子抚养成人,不辜负法院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