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市委书记王桂芬在抚顺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送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长期以来,全市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抚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市,深化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推进城市转型振兴、建设幸福美丽抚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王桂芬书记的重要批示是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四个全面”工作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抚顺两级法院政治任务和工作目标,为今后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此,市法院党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市法院各部门(合议庭)、各县区法院要迅速组织,集中时间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要围绕落实王桂芬书记重要批示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我市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在新常态中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确保将批示精华神落到实处,市法院提出以抓好“五要”,全面落实王书记批示精神,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批示精神。要深入学习王桂芬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依法治市、深化司法改革、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经济发展上来,努力为推进城市转型振兴、建设幸福美丽抚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要服务大局,强化执法办案。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自觉地将法院工作融入我市发展工作大局,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富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对于市委、上级法院部署的各项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法官干警的执行力,加强对各项工作举措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要推进改革,破解工作难题。今年,要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稳步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改革、开展审执分离改革取得新进展,为下一步推进全面改革奠定基础。
五要狠抓廉政,打造过硬队伍。要认真贯彻《抚顺中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坚持不懈地落实好“两个责任”。要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加大惩戒力度,做到反对腐败没有特区、没有盲区、没有死角。同时,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采取案件评查、审务督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聚焦作风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集中整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