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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荣获2015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作者:市法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6-04-26 10:22: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由《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法院网联合评选表彰了在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抚顺中院被评为2015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宣教处网络管理员宋秀洁被评为“2015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近年来,抚顺中院高度重视自媒体建设,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多次对网站管理提出要求,为将网站建成法院对外宣传的窗口,2014年,抚顺中院制定了《抚顺法院互联网站管理办法》,成立了网站管理组织机构并落实了责任人,采取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确保更新维护工作的及时完成。为了使门户网站“抚顺法院网”能够更好的适应现代司法的需要,更好的服务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和了解法院工作动态,抚顺中院积极与最高法院网站后台管理人员联系,不断更新版块内容和改版网站结构,改版后的网站基本满足了司法公开的需要。

  网管员宋秀洁工作认真负责,及时认真更新网页内容,并做好相关责任人的组织工作。2015年全年更新外网12个栏目共140篇内容,上传228张图片。经过不懈的努力,“抚顺法院网”在2015年度中国法院网全国法院综合排名中,发稿量位居全省第四、点击率位居全省第二。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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