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抚顺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的要求,市法院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从5月24日到5月31日,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程东泰率领督导组深入我市四区三县以及开发区法庭,深入走访调研,督促检查清理执行难工作,以此推进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开展。
通过对积案的梳理找到各类案件的特点,分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基本消除,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范畴,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执行积案得到清理,并且不再出现新的积案,要确保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旧存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清理执结,实现良性循环,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