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我院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市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部署开展“以清原法院为镜 强化监督责任”整改活动。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莉出席会议,各县区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法院监察室负责人陈立君传达了《中共抚顺市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抚顺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室《关于派驻机构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同志在我院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县区法院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完全拥护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市纪委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室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以清原法院为镜,对照检查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全面彻底整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职能,不断强化监督责任。
为落实好市纪委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室《通知》和吴院长要求,会上下发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清原法院为镜 强化监督责任整治方案》,并决定从即日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两级法院分阶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廉政谈话开展情况、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情况、罚没款物管理情况、“法院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完成情况等五项专项检查、整改活动。
会上,市法院纪检组长马莉同志强调,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按照市纪委整改工作方案、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室通知和市法院吴院长讲话要求,加强“四个意识”,结合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效果。同时,她对全市法院纪检监察近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明确整改目标,不断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二是要突出近期工作重点,尽职尽责完成重点整改任务;三是加强派驻纪检组作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四方面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