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区人大党委会副主任徐福平带领部分司法委员会委员到区法院就立案登记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海波就新抚区法院去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各项工作要求作了汇报,并对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进行了详尽的解读。于院长表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对法院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困难和压力面前,新抚法院立足现有条件,充分发掘内部潜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了审判任务的完成。今后区法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筑牢忠诚为民的思想基础,攻坚克难,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所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好各项诉讼服务工作,让老百姓真正体会便捷和高效诉讼服务,让立案不再难。
与会的各位委员对区法院面对立案登记制所带来的困难和压力,努力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示满意,并就区法院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做好法律解释和风险提示及精细化调整立案工作分工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希望区法院更加关注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的问题,实现平稳过度。
徐福平副主任在总结发言中对区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立案庭是法院面对诉讼当事人服务的第一个窗口,代表着法院的形象,“一站式服务”的实现,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方便快捷,而且也节省了法院的诉讼资源。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必然会给法院带来审判执行的困难和压力,立案登记制打开了进口,更要解决案件审执的出口,法院不仅要着力立案登记具体工作落实,更要注重年轻法官的培养,提高年轻法官的素质和能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方便快捷的同时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