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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法院副院长亲自开庭审理案件,回归“法官”角色
作者:清原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6-11-01 15:30:09 打印 字号: | |
  10月27日上午,清原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孟某涉嫌诈骗一案,此案由法院副院长史汉营担任审判长。 

  被告人孟某于2013年6月与2014年1月先后以虚假信息诈骗两名被害人共计将近25万元,赃款部分被其挥霍无法追回,案发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庭审中,史汉营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

  院领导主审案件,是清原县法院结合市中级法院开展的“打击治理‘盗抢骗’以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旨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推进平安清原、和谐社会建设。同时,此次审判也是该院进行“审判回归”的首次尝试。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县法院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保障审判权规范行使,院领导主动带头穿起法袍,带头办案,实现“法官”角色回归。他们带头审理案件,带头钻研审判业务,与其他法官共同研究复杂、疑难案件,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引领整个诉讼活动。

  通过该制度,不仅让院领导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从而有效解决纠纷,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了实处,也发挥了审判业务骨干示范效应,在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减轻一线法官压力的同时,促进了广大法官传承优秀的审判经验和工作作风,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专业素养,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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