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某某诉某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并行政赔偿一案,9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这是该院在开展“旁听百案庭审”活动之后,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以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举措。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今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百案庭审”活动。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均选择了本地区影响重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悉心听取代表、委员对庭审程序、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及时反馈。
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邀请160名人大代表、55名政协委员,参与了21次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活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办案程序有了深入的了解;监督了法院依法办案,并对市法院法官公正规范的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市法院领导表示,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工作的实践形式。中级法院要继续提高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总结经验,拓宽渠道的基础上,健全对人大代表意见的听取、办理、反馈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将主动接受监督活动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