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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作者:市法院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7-03-07 15:21:48 打印 字号: | |
  • 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王铁刚为新宾县响水河子乡妇女代表作了“妇女民事权利保护”的专题讲座
  • 一百多名妇女代表听取了法律讲座
  • 讲座结束后,王庭长在广场上搭起的法律服务台前,为未能进入会场的群众逐一地答疑解惑
  “三八”节前夕,市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刘妍,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王铁刚等一行四人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驱车来到市法院的驻点村——新宾县响水河子乡东腰堡村,看望全村妇女并对其进行了节日的慰问。

  为使广大妇女在婚姻家庭、邻里相处、经济往来等日常工作生活中妥善处理好有关法律问题,作为最高法院讲师团成员,辽宁大学、辽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的王庭长,精心准备了一堂“妇女民事权利保护”的专题讲座。

  为使全乡更多的妇女接受到法律教育,乡党委决定将课堂设在政府所在地一处会议室,全乡八个行政村一百多名妇女代表听取了法律讲座。会场上座无虚席,王庭长的精彩讲解使得课堂上时而鸦雀无声,时而掌声不断。

  讲座结束后,未能进入会场的群众在走廊里把王庭长团团围住,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帮助。乡党委工作人员只好在会议室外面的广场上,搭起法律服务台,由王庭长为妇女逐一地答疑解惑。看到送法下乡活动如此深受群众欢迎,市法院刘书记表态:市法院的送法下乡活动将会继续走进田间地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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